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认清本质 远离非法集资
打击非法专栏来源:发布时间:2021-03-10

非法集资的定义

非法集资是指单位或个人未依照法定程序经有关部门批准,以发行股票、债券、彩票、投资基金证券或其他债券凭证的方式向社会公众进行筹集资金,并承诺在一定期限内以货币、实物及其他方式向出资人还本付息或给予回报的行为。

非法集资的特征

非法集资具备非法性、公开性、利诱性、社会性四个特征:

未经有关部门依法批准或者借用合法经营的形式吸收资金;

通过媒体、推介会、传单、手机短信等途径向社会公开宣传;

承诺在一定期限内以货币、实物、股权等方式还本付息或者给付回报;

向社会公众即社会不特定对象吸收资金。

非法集资的主要表现形式

不具有销售商品、提供服务的真实内容或者不以销售商品、提供服务为主要目的,以商品回购、寄存代售等方式非法吸收资金的;

不具有发行股票、债券的真实内容,以虚假转让股权、发售虚构债券等方式非法吸收资金的;

不具有募集基金的真实内容,以假借境外基金、发售虚构基金等方式非法吸收资金的;

不具有销售保险的真实内容,以假冒保险公司、伪造保险单据等方式非法吸收资金的;

以投资入股、委托理财等方式或利用民间“会”“社”等组织非法吸收资金的;

假冒民营银行的名义,借国家支持民间资本发起设立金融机构的政策,谎称已经获得或者正在申办民营银行的牌照,虚构民营银行的名义发售原始股或非法吸收资金的;

非融资性担保企业以开展担保业务为名,通过发售虚假的理财产品、虚构借款方提供借款为非法吸收资金的;

假冒或虚构国际知名公司设立网站,以股权上市增值、境外投资为名,发布销售境外基金、原始股、境外上市、开发高新技术等信息非法吸收资金的;

以投资养老公寓、异地联合安养为名,或通过举办所谓的养生讲座、免费体检、免费旅游、发放小礼品方式,专门面向老年人非法吸收资金的;

以部分价格低廉的纪念币、纪念钞、邮票有巨大升值空间为名,承诺在约定时间后高价回购,从而非法吸收资金的;

以互联网借贷信息平台(P2P)为名,欺骗公众有银行存管进而非法吸收资金的;

通过发布媒体广告、举行财富讲座、散发传单、微信、博客、电子邮件等形式,以销售理财产品、基金产品等为名非法吸收资金的。

等…….

非法集资的识别

核实工商登记。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开系统查询工商登记资料,查明相关企业是否是经过法定程序注册登记的合法企业。如果主体身份不合法、不真实,则是欺诈。

核查相关信息。受监管的合法金融机构,一般都经监管部门批准或备案,投资者要摸清情况,事前核实相关机构的真实性,可通过政府主(监)管部门网站,查询相关企业是不是经过国家批准的上市公司,是不是可以发行公司股票、债券,是不是国家规定的股权交易场所等,如果不具备发行、销售股票、出售金融产品以及开展存贷款业务的主体资格而发行公司股票、债券,就有可能涉及非法集资。

对宣称为“证券”“基金”等类型的机构,投资者可以在中国证监会网站“监管对象”板块、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网站“信息公示”的“私募基金管理人公示”板块核实相关机构真实性。对自称为私募基金的机构,即使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网站查询到其机构公示信息,还要关注其发行的基金产品是否备案。

看投资回报。对照银行贷款利率和普通金融产品的回报率是否过高,多数情况下明显偏高的投资回报很可能就是投资陷阱。根据法律规定,民间借贷的年利率超过24%不受法律保护。(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法释【2015】18号)

看是否阳光操作。很多非法集资行为具有隐蔽性,通过亲戚朋友互相介绍发展下线,形成一个吸收资金的网络,不签订正规合同,也不开具凭据,承诺返利但很少履行;编制所谓“好项目”却不敢在市面上公开出售,而是地下操作,诱惑群众购买,没有政府主监管部门把关,缺少行业协会自律约束,一旦集资人卷款跑路,追款损失难度很大。

了解投资的资金去向。正规的投资项目都清楚的说明吸收资金的用途,投资者也能够了解自身的钱投出去到底干了什么。而非法集资吸收的资金,存入资金者很难知道其投资的钱干了什么,或者看不到投资项目的实际依据。

关注、查询媒体报道。一些影响较大的非法集资犯罪,新闻媒体会进行报道,日常生活有理财需求的群众要学会通过媒体和互联网资源,搜索查询相关企业违法犯罪记录,防止不法分子异地重犯。

咨询法律相关专业人士。对亲朋好友低风险、高回报的投资建议,要多向懂法、懂行的专业人士和朋友请教,审慎决策。

 

提醒!注意!

非法集资活动形式不断变化,手段不断翻新,突出的特点是以高利息为诱饵,诈骗投资者的本金。投资者一定要提高警惕,牢记“投资选择合法机构”多咨询多了解,对各种花样翻新的所谓“高利理财”产品保持戒心,抵制高利诱惑,捂紧钱袋子,保住血汗钱、保命钱。牢记“投资选择合法机构”,始终远离各种非法金融活动。

 

文章来源:北京证监局


《风险提示》

基金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本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不构成对本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投资者应根据自身风险承受能力,审慎决定是否参与基金交易及相关业务。在做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人自行负担。投资者认购(或申购)基金时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基金招募说明书和产品资料概要等法律文件。投资者应远离非法证券活动,严格遵守反洗钱相关法规的规定,切实履行反洗钱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