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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非宣传月| 非法集资的常见手段
打击非法专栏来源:发布时间:2021-03-10


海报来源:处置非法集资部际联席会议办公室

天上不会掉馅饼,一夜暴富是陷阱

1.承诺高额回报。不法分子为吸引公众上当受骗,往往编造许诺给予集资参与者远高于正规投资回报的利息分红。为骗取更多人参与集资,非法集资者在集资初期,往往按时足额兑现承诺,待集资达到一定规模后,因资金链无法维系,使集资参与者遭受经济损失。

2.虚构或夸大投资项目。不法分子大多通过注册合法的公司或企业,打着响应国家产业政策、支持新农村建设、实践“经济学理论”等旗号,经营项目由传统的种植、养殖行业发展到房地产、矿产能源、高新技术开发、股权投资等内容;以订立合同或少量投资为幌子,编造虚假项目,或以夸大少量项目的投资规模盈利前景,以制造投资及企业利润假象,诱惑社会公众投资。有的不法分子假借委托理财名义,故意混淆投资理财概念,利用电子黄金、创业投资等新名词,迷惑社会公众,承诺稳定高额回报,诱惑社会公众投资。

3.以虚假宣传造势。不法分子为骗取社会公众信任,在宣传上往往一掷千金,采取聘请明星代言、在著名报刊上刊登专访文章、雇人广为散发宣传单、进行社会捐赠等方式,加大宣传力度,制造虚假声势,诱惑社会公众投资。有的不法分子利用网络虚拟空间将网站设在异地或租用境外服务器设立网站。有的还通过网站、博客、论坛等网络平台和QQ、MSN等即时通讯工具,传播虚假信息,诱惑社会公众投资。

文章来源:佛山市证券期货行业打击和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材料

风险提示:本资料仅作为投资者教育用途,不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或推荐。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应根据自身风险承受能力与产品的适配性谨慎投资。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职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购买基金时应详细阅读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了解基金的具体情况。投资者进行投资时,应严格遵守反洗钱相关法规的规定,切实履行反洗钱义务。

《风险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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