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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洗钱小课堂:【反洗钱典型案例14】以“夕阳购”为名吸引27名老年人投资获刑
反洗钱知识来源:发布时间:2023-04-24

案例:2017年初,张某在重庆成立重庆某商贸有限公司,搭建某夕阳购网购商城,在全国各地设立加盟店,向社会不特定群众募集资金。2017年8月18日至2018年3月间,杜某伙同郑某在辽宁省葫芦岛市连山区滨河路附近注册成立连山区化机街某家用电器网络销售店,经营“夕阳购”业务,郑某为该店实际经营者,杜某为该店店长。杜某在担任该店店长期间,未经国家相关部门批准,违反国家金融管理法规,通过公开授课、会员间口口相传等途径,以高额返利、免费旅游为诱饵,向社会不特定群体变相吸收公众存款,且被害人多为年龄在55岁至79岁之间的老年人。

以上是典型的以提供“养老服务”为名非法集资。犯罪分子承诺的高额利息往往主要来源于老年人缴纳的费用,属于拆东墙补西墙,高额利息仅为噱头,待资金链断裂,不仅高额利息无法兑现,甚至本金也难以追回。承诺的高端养老服务或养身产品往往无法达到预期效果,老年人的养老需求亦无法得到满足。


《风险提示》

基金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本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不构成对本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投资者应根据自身风险承受能力,审慎决定是否参与基金交易及相关业务。在做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人自行负担。投资者认购(或申购)基金时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基金招募说明书和产品资料概要等法律文件。投资者应远离非法证券活动,严格遵守反洗钱相关法规的规定,切实履行反洗钱义务。